離婚後兩個孩子的孩子怎麼判

離婚後兩個孩子的孩子怎麼判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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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兩個孩子怎麼判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兩個孩子的孩子怎麼判”的解答如下:

依照司法實踐,兩個孩子,法官會從照顧雙方公平性的角度而考慮,判一邊撫養一個的概率更大但是如果兩個孩子均在兩週歲以下或是兩個孩子爲雙胞胎,則會加大判由一人撫養的概率當然,法院在撫養權的判斷上也會遵循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則如果一方存在十分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條件,比如說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以致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對方有十分嚴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是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爲,對方長期不履行撫養義務等情形的時候,兩個孩子撫養權都給一方的可能性也會增加因此建議可以多從兩個孩子感情親密,難以分開兩個孩子共同生活會更利於孩子成長對方情況十分不利於孩子成長等因素進行舉證。

【法律條文】: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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