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婚後建房夫妻共同財產

農村婚後建房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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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農村自建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不一定,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夫妻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所有。



    2、 如果是父母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離婚時不能分割財產;



    3、 如果是夫妻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夫妻,離婚時一人一半;



    4、 得到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應分得房產的折價款。



    農村村民結婚後,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後,另一方纔能成爲該村的村民,也才能成爲覈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於家庭成員共同建房時以戶爲單位進行申請,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