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