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債務人死亡責任怎麼承擔

借款合同債務人死亡責任怎麼承擔
借款合同債務人死亡責任怎麼承擔
1、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中,均明確了這一點。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看債務人是否留有財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2、一般公民死亡後,有財產的,他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承擔;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爲。

3、債務人死亡後,已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喪失民事主體資格。遺產未分割的,數個繼承人均應列爲被告參加訴訟(放棄繼承的除外)。

行動指導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