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受賄罪

挪用公款受賄罪
挪用公款會構成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 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 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公司內部員工挪用公款的行爲會損害到公司股東的利益,因此,股東可以向法院起訴,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額較大、情節嚴重還有可能會構成挪用公款罪,當事人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