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如何要材料

聚衆鬥毆如何要材料
聚衆鬥毆要承擔哪些責任

1、聚衆鬥毆沒有造成重傷或死亡後果的,聚衆鬥毆的參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爲有可能產生傷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爲傷害的後果,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2、參加聚衆鬥毆受重傷或者死亡的,受重傷不構成犯罪的行爲人及死亡行爲人的近親屬可以向聚衆鬥毆的對方被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行爲人明顯構成犯罪的除外。


3、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犯聚衆鬥毆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擔次要賠償責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間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聚衆鬥毆罪是指爲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而聚衆鬥毆多表現爲流氓團伙之間互相毆鬥,但是刑法規定只處罰聚衆鬥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結合《刑法》中的量刑規定,犯此罪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