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房產改名

離婚夫妻房產改名
夫妻共有房產改名需要什麼材料

對於夫妻共有的房產,若想在房產證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間變更共有人,是不用繳納契稅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和變更申請(原件);


3、結婚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兩份。


辦理地點爲房產所在區縣的建委房屋權屬登記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