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傷殘鑑定時效

勞動能力傷殘鑑定時效
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時效
你好,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所以,如果是上述條件可以複雜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