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責任一方死亡

交通事故中責任一方死亡
交通事故中無責任一方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法律如此規定,是考慮到在交通活動中,機動車危險性大,而行人和非機動車相比而言處於“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條件下,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該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和民事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該款確立了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無過錯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不論機動車有無過錯,保險公司均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機動車方無過錯時,只要非機動車方主觀上並非故意,機動車方仍應依法承擔不超過一定比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