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般納稅人認定通知書

江蘇一般納稅人認定通知書
稅務機關通知我將原小規模納稅轉換成一般納稅人 ,在沒認定一般納稅人之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什麼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下面是本站網小編爲你整理的關於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的內容,快來閱讀了解吧,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閱讀。1、定量標準——經營規模1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爲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一般納稅人<5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80萬元,一般納稅人<8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3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爲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提供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含免稅、減稅銷售額。納稅人同時兼有增值稅應稅貨物、勞務,以及應稅服務銷售額時,如何確定假設某商業批發企業兼營應稅服務項目,有下列情形:批發零售年銷售額85萬元,應稅服務銷售額400萬元,由於應稅貨物達到85萬,認定爲一般納稅人;批發零售年銷售額70萬元,應稅服務銷售額505萬元,由於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達到505萬,認定爲一般納稅人;批發零售業務年銷售額70萬元,應稅服務年銷售額450萬元,合計520萬元,雖然合計金額超過80萬及500萬標準,但由於應稅貨物及勞務年銷售額未超過80萬,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不應認定爲一般納稅人。2、定性標準——納稅人性質和會計覈算程度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自然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和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爲的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會計覈算健全,能準確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可認定爲一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