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
稅務行政複議人民政府是怎樣的政府呢?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複議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行政複議申請; (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檔案和資料; (三)審查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複議決定; 稅務行政複議人民政府就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