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院期間墜樓死亡責任如何認定

患者在院期間墜樓死亡責任如何認定
癌症患者在醫院墜樓身亡
你好!衆所周知癌症患者是肯定會死亡的,但是隻要不是因病程發生的自然死亡,而是其他介入因素導致的死亡,那麼介入因素必定要承擔相應責任。從你陳述的案情分析,只要你父親墜樓不是其自殺行爲或意外事件造成,可以推定與注射嗎啡有關。因爲嗎啡的副作用有煩躁不安,思維混亂或幻視、昏迷等甚至於出現呼吸麻痹、停止而死亡。所以,你父親死亡的介入因素就是醫院注射嗎啡的行爲及其未盡謹慎注意義務的行爲導致。醫院的這一行爲存在過錯,且與你父親的死亡有因果關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介入維權,爲你父親討回公道,以告慰其在天之靈,安撫生者悲傷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