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辯護意見

離婚訴訟辯護意見
訴訟離婚女方如何辯護

庭審辯論應該圍繞這三個爭議焦點進行,並且在發表自己的意見時,對於每一個爭議焦點論點的陳述,都要簡明扼要,有理有據,不可進行長篇大論,否則法官也可能聽糊塗了。


針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發表辯論意見,一般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五大方面來闡述自己的觀點。也就是說,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結合案件事實,針對以上五個方面圍繞自己的主張進行辯論。


婚姻基礎方面,主要指雙方是否自由戀愛,以及戀愛接觸的時間長短,雙方戀愛期間的感情如何等方面進行辯論。


婚後感情方面,主要指結婚以後,雙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經常吵鬧,甚至發生激烈的衝突等情況。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現在夫妻之間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麼,是由於第三者的介入,還是雙方人生觀念不同,還是性格的嚴重不和導致的。


夫妻關係的現狀,主要指夫妻關係現在情況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有無和好的可能,是指導致夫妻之間產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調和,是不是可以透過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歸於好。


誰是過錯方,一般在離婚案件中也是一個爭議焦點。根據婚姻法及相關規定,離婚時,財產分割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照顧無過錯方。離婚案件中,常見的過錯有婚姻不忠實行爲、家庭暴力、惡習三種。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是無過錯方,而對方有過錯,在財產分割甚至子女撫養方面,都可能會居於一定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