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轄級別

法院管轄級別
管轄級別

海事訴訟級別管轄,是指海事法院與上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它解決的是法院內部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的縱向分工。


與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級兩審終審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審級則爲“三級兩審終審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進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海事案件的性質、標的以及社會影響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進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審海事案件。爲方便當事人訴訟和解決海事糾紛,各海事法院陸續在沿海各大港口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法庭。海事法院由內設的海事庭、海商庭和派出庭審理第一審海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