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兒園校車超載

最新幼兒園校車超載
需要一份幼兒園校車超載整改報告
你好,這是我爲你提供的一份幼兒園校車超載整改報 爲了貫徹落實 2011 年 11 月 3 號教育局校車安全工作會議 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園校車安全管理,確保我園幼兒的人身安 全,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園對有關校車安全方面的工 作進行全面整改。現將具體整改措施報告如下: 1 、 我園根據此次校車安全會議精神召開各位相關人員工作會 議,落實會議精神,把解決校車各方面安全隱患作爲我園 頭等大事來抓,強化責任到人制,進一步完善司機與跟車 教師責任。 2 、 嚴禁幼兒接送過程中超載現象出現, 每車固定跟車教師一名, 跟車坐門口招呼幼兒上下車情況,包括坐車過程中身體任何 部位不可伸出窗外,開啟一定的窗子寬度,體持空氣流通以 防幼兒窒息現象發生。 3 、 幼兒下車後如沒有家長親自接、送,跟車教師要將幼兒手把 手拉過馬路或河或橋或任何危險路段。 4 、 與家長簽定家長安全協議, 明確家長在規定時間沒有親自接、 送幼兒,幼兒途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其責任家長自負。 5 、 幼兒放學提前 5 分鐘在校門口排隊,由跟車教師和司機清點 人數,有專門教師負責看守大門,清點完後由守門人員再一 一覈對,由跟車教師抱上接送車,等幼兒全部坐穩後方可發 車。 6 、 幼兒上車後司機不能私自離崗,以防不良窒息事件發生。 7 、 跟車教師每次對上下車幼兒進行登記,由司機和跟車教師共 同簽字,每週交辦公室待園長蓋章後歸檔。以防家長鑽空子 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糾紛。 8 、 爲了解決浪洞鄉及附近鄉鎮百分之八十的幼兒有學不能上或 上學困難的問題,我園正式向上級管理部門提出了辦理校車 營運證申請。 我園對校車安全管理已基本形成成熟的體制,在今後的校車運 營工作中,我園會針對各項缺點與不足,查漏補缺,讓我園的 校車安全制度不斷完善與進步,預防任何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的發生。 陽光幼兒園 201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