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處理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處理有哪些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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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覈,複覈以一次爲限;如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並未撤銷原認定書,在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過程中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透過取證、舉證和質證,並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於證據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請法庭對其進行審查,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證後決定是否採信這項證據。

        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採納或拒絕採信,並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