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華老字號認定對象及條件是什麼一、申請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有關單位(企業或組織)。 二、申請條件 (一)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 (二)品牌創立於1956年(含)以前。 (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 (四)有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企業文化。 (五)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徵,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 (六)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讚譽。 (七)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資本相對控股,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