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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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社會保險事業局網的社會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簡稱社保局。 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國家賦予權力、以國家預算作爲活動經費行使職權的、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政府部門,是政府行政機關,是負責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的管理與經辦機構。 社保局的全稱,有的地方一般爲“社會保障管理局”或“社會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單獨設立,其社會保障的業務,歸納到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 社保局的直屬單位一般包括: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等。 社保局一般設定有服務大廳,辦理社會保險業務。可以爲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投保人員,辦理其在職期間的有關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等保險繳納的繳納工作,爲退休離休人員辦理離退休金覈定發放及相關工作。 社保局一般都建立濟南社會保險事業局網,按業務工作內容和專題特色分類,一般設立了人才引進、就業訓練、人才培訓、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多個業務專題頻道,來便民服務。 社保局的職責雖各地不一,但主要職責一般包括如下幾點: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且受託,研究起草有關本級地方性社會保險政策; 2、擬訂轄區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統籌、規劃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訊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3、統籌建立覆蓋轄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轄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轄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4、負責轄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5、組織實施本級社會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線管理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徵收的原始資料,負責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