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起訴狀寫孩子的撫養費怎麼寫

起訴離婚,起訴狀寫孩子的撫養費怎麼寫
起訴孩子撫養費起訴狀是怎麼寫的呢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起訴離婚,起訴狀寫孩子的撫養費怎麼寫”問題回覆如下:

原告:

被告(系原告生父):

訴訟請求:

責令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被告親生女兒。2000年6月×日,被告與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夠維持。

但隨着近年物價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學及生活開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撫養費早已不夠。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獨自承擔原告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被告雖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基於與生母的關係惡化,拒不增加撫養費用。

爲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法律條文】: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