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的準據法

涉外結婚的準據法
涉外票據準據法的適用
我國票據法根據通常的法律衝突的處理原則,對涉外票據在當事人的行爲能力、票據行爲方式以及票據權利行使與保全等方面發生法律衝突時,分別規定了相應的準據法。1、關於當事人的行爲能力。我國票據法明確規定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爲能力,適用其本國法律。而如果依其本國法律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而依照行爲地法律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適用行爲地法律。2、關於票據的行爲方式。我國票據法明確規定匯票、本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經當事人協議,也可以適用付款地法律;背書、承兌、付款和保證行爲,適用行爲地法律。3、關於票據權利的行使與保全。我國票據法明確規定票據追索權的行使期限,適用出票地法律;票據的提示期限、有關拒絕證明的方式、出具拒絕證明的期限,適用付款地法律;票據喪失時,失票人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適用付款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