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20萬以上可以判嗎

侵佔罪20萬以上可以判嗎
侵佔罪20萬以上可以判嗎
可以。
我國公民是具有財產權利的,而非法侵佔公民財產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爲,被侵佔人是可以要求侵佔人返還財產的,侵佔行爲情節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非法侵佔公民財產數額達到二十萬的,是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