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一般事故刑事責任

煤礦一般事故刑事責任
煤礦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刑事責任

煤礦生產發生事故的,若同時符合規定的立案標準,則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根據刑法第134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而情節特別惡劣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特別惡劣,是指造成傷亡的人數較多,或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在社會上造成極爲惡劣影響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