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孩子給女方了,但是他們的戶口不挪走要怎樣辦

我離婚了孩子給女方了,但是他們的戶口不挪走要怎樣辦
離婚了孩子給女方了,但是他們的戶口不挪走要怎樣辦
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走,戶主可以憑身份證、本人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管理機關說明情況,申請給對方辦理分戶手續,重新辦理對方一人名字戶口本。
一、離婚後女方戶口必須遷出嗎
夫妻離婚後,戶口除了可以辦理遷移,還有以下的處理方式:
(一)另立門戶。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二)再婚後再遷。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三)不遷出。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爲,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不移走由女方撫養可以嗎?
是可以的。一般來說,跟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需進到撫養義務。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但是戶口還和父親在一起也是可以的,那麼孩子的父親需要承擔的撫養義務,定期向女方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就可以了,如果孩子出現其他的問題是需要女方負責的。
女方可以憑離婚證,離婚協議,身份證,孩子出生證明,到孩子戶籍所在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遷移孩子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