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利有哪些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起草代寫訴狀等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根據委託人授權,享有一般授權的代理人只能代理當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訴訟權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內容:


1、代爲起訴、應訴;


2、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


3、申請回避,向法庭提供證據,鑑定人和勘驗人,要求重新鑑定調查或勘驗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


4、申請執行;


5、雙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