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需要 手續

買房子需要 手續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買房子有哪些手續


1、簽訂認購書

商品房正式銷售工作開始後,一般會設立售樓處,購房人在認可本項目後,可到售樓處簽訂認購書,並繳納訂金。銷售方應實事求是地向購房人介紹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將簽約須知及有關的宣傳資料和法律檔案交給購房人。當簽訂完認購書後,銷售方應給購房人《簽約需知》,以使購房人清楚下一環節及簽約有關細節。

2、簽訂買賣契約

購房人在簽訂認購書後,應在認購書中約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契約。契約包括:內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等。簽訂買賣契約是整個購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環,契約也是銷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檔案。契約一般爲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開發商和購房人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開發商和當地房管部門各一份。

3、預售登記

買賣雙方只有辦理完預售登記後,契約方能具備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在契約簽訂後30日內,到所屬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場處辦理。同時交納印花稅。在此期間,買方如轉讓其所購房產,買方與受讓人應在契約上做背書,在背書籤字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持有關證件到市場處辦理轉讓登記,在轉讓登記申請表上簽字,市場處在辦理轉讓登記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賣方。

4、簽訂管理公約,辦理入住手續

當購房人按契約有關條款約定付清房款後,開發商下發入住通知單,並安排購房人與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將給購房人出具物管公約和收費標準。當購房人與物管公司簽訂管理公約並付清管理費後,就可以拿鑰匙入住了。

5、辦理產權過戶,領房產證

透過以上程序,您就可以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