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詐騙受害者

非法集資詐騙受害者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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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受害者違法嗎

如果沒有召集其他人員參加或不是非法集資活動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純屬受害者,沒有法律責任。但根據國務院第247號令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簡單說,就是參與非法集資“責任自負、風險自擔”。如果不能追繳非法集資款,那麼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