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需要支付上大學孩子的撫養費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需要支付上大學孩子的撫養費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需要支付上大學孩子的撫養費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孩子上大學一般是不需要支付撫養費的,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18週歲。對於孩子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孩子超過18歲的話,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父母有履行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