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濰坊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我跟老公離婚了,請問濰坊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對於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以上是濰坊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