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稅起徵點是如何規定的

深圳個稅起徵點是如何規定的
深圳個稅起徵點是如何規定的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起徵點確定爲每月5000元。新稅法實施後,以稅前月入1萬元的工薪階層來說,計算繳納個稅的稅基(即應納稅所得額)需要扣除5000元月基本減除費用(即起徵點)和2000元“三險一金”等扣除費用,因此稅基爲3000元,根據3%45%新的超額累進稅率表,稅基不超過3000元的部分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因此最終繳納個稅爲90元,相比現行個稅法需要繳納的345元來說,減稅金額爲255元,減稅幅度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