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如何處理

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如何處理
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如何處理
股東不同意公司合併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公司合併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特別表決透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合併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償還全部債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