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摩托車闖紅燈怎麼處罰

莆田摩托車闖紅燈怎麼處罰
摩托車闖紅燈怎麼處罰
摩托車闖紅燈處罰扣6分,處兩百元罰款。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爲。公安部最新修訂發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爲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闖紅燈違法行爲是依據代碼爲1302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爲、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透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以至於造成交通阻塞的,處五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