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二審財產訴訟費

離婚二審財產訴訟費
二審訴訟費怎麼算
二審訴訟費的計算: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五條案件受理費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
(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