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籤了多久可以離婚

  離婚協議書籤了三十天後纔可以辦理離婚,一般簽了離婚協議書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需要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經過冷靜期後領到離婚證纔算離婚。

離婚協議書籤了多久可以離婚

  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申請離婚登記後,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冷靜期結束後,雙方要共同申請發給離婚證,所以協議離婚最快要31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簽了離婚協議可以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不一定可以反悔,在未辦理離婚登記前,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反悔的,可以變更協議內容。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當事人不可以就解除婚姻關係反悔,因爲離婚協議已經生效,那麼當事人再他人結婚的行爲合法有效,締結的婚姻是合法婚姻。一旦法律允許當事人反悔,就有可能出現判決與現實婚姻狀態相矛盾的局面。

  離婚協議書公證後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公證後符合協議法定生效條件的有法律效力。找法網提醒您,離婚協議書公證後,如果一方反悔,要對離婚協議的內容進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雙方應當將重新簽署好的離婚協議書到公證處按第一次進行公證的程序再次進行公證,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議定的離婚協議書不能對抗已經公證生效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