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有什麼區別?有必要訂立遺囑嗎?

除了法定繼承,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遺囑繼承。生活中很多人會提前訂立遺囑,那麼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有什麼區別呢?來看看北京遺產繼承律師的介紹:

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有什麼區別?有必要訂立遺囑嗎?

一、法定繼承是按法律規定的範圍、順序來進行的;而遺囑繼承則是按財產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來繼承的。

二、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根據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情況和贍養扶養情況來確定的;遺囑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財產所有人在遺囑中確定的;

三、遺囑繼承人必須是屬於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人,而法定繼承人不一定都是遺囑繼承人。因爲在遺囑繼承中,根據財產所有人的生前意願,遺囑繼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遺產,這要取決於遺囑的內容。

四、我國實行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

       五、法定繼承順序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繼承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當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六、有必要立遺囑嗎?

1、立遺囑可以明確遺產的範圍

目前由於家庭財產的形式多樣和複雜不光家庭成員,有時就連自己都不一定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財產。比如某個銀行卡里有一筆存款比如借給了某個朋友幾萬塊錢,再比如偷偷瞞着配偶在外面做的投資等等。一旦被繼承人突然離世這些財產往往就變成了死去的財產無從繼承。我們可以透過遺囑將自己的財產進行梳理和羅列,以確保在自己去世之後能將生前辛辛苦苦所獲得的財富傳承給你愛的人。

2、立遺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支配自己的遺產

這句話看起來似乎像句廢話,那我給你講個故事你就知道它是不是廢話了。甲女因乙男出軌提出離婚結果在離婚訴訟期間,甲女突發意外去世。因爲沒有立遺囑,甲女的遺產由甲女的父母和乙男和孩子共同繼承,而且因爲孩子還小其繼承的份額也歸乙男管理。所以實際上乙男拿到了甲女遺產的二分之一。

3、可以有效防範子女的婚姻風險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遺囑中明確約定只歸繼承人一方所有。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從自己的家族中繼承所得的財產,除非有遺囑並且遺囑中明確寫明該遺產僅由繼承人個人繼承與配偶無關,否則其性質均爲夫妻共同財產。

人們立遺囑,往往是爲了將自己的財產留給自己想留給的人。然而這種願望能否實現,還要看遺囑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近年來,因爲訂立遺囑不合法、不規範而起訴到法院的繼承糾紛呈明顯上升趨勢。建議在立遺囑時找律師把把關,避免因遺囑不合規而導致無效,到時候就容易出現財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