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基準利率取消後,起訴狀上利息訴請怎麼寫?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法〔2019〕254號,即《九民會紀要》)中明確:

貸款基準利率取消後,起訴狀上利息訴請怎麼寫?

 

“要注意到,爲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降低實體利率水平,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於每月20日(遇節假日順延)9時30分公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這一標準已經取消。因此,自此之後人民法院裁判貸款利息的基本標準應改爲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應予注意的是,貸款利率標準儘管發生了變化,但存款基準利率並未發生相應變化,相關標準仍可適用。”


以後但凡訴訟請求中涉及到主張原先按人民幣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時,建議分情況書寫如下:

 

1、如所主張的計息期間全部在2019年8月20日LPR首次報價之後,則建議書寫爲:

 

“……支付以XXXX元爲基數,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自2019年X月X日起計算至[全部清償/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的利息(損失),現暫計至2019年X月X日,爲XXXX元。”

 

2、如所主張的計息期間前後跨越2019年8月20日,則建議書寫爲:

 

“……支付以XXXX元爲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自201X年X月X日起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計算至[全部清償/實際履行完畢]之日止的利息,以上利息現合併暫計至2019年X月X日,爲XXXX元。”

 

說明:以上的暫計日一般爲立案日,以便相關訴訟費用計算。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