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家暴案財產分割受害人可獲適當照顧

核心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

最高法:家暴案財產分割受害人可獲適當照顧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27日指出,在加害人自認或法院認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近年來人民法院開展司法干預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權益有關情況。

孫軍工表示,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注重堅持性別平等的基本理念。

一是公平地補償,以平等保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照顧家庭投入較多一方的利益。

二是有助於婦女離婚後的生存和發展。在加害人自認或法院認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

孫軍工還指出,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和資金支援,或支援加害人開拓事業而犧牲自己利益的,無論當初自願與否,如果這種犧牲可能導致受害人離婚後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減少、生活條件降低的,在財產分割時應當獲得適當照顧。在家務勞動、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較多的當事人,在財產分割時可以適當予以照顧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