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一、一般刑事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一般刑事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天津刑事案件律師費用收取標準需要根據不同階段來進行收取,以下是具體的收取標準:

1、 偵查階段每件不超過2000元;

2、 起訴階段每件不超過3000元;

3、 一審案件每件不超過4000元;

4、 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蔘加訴訟的,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不超過50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按民事案件標準收費;

5、 擔任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標準酌減收費。

6、 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二審案件收費標準1000——5000元;

7、 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二審案件收費標準可以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刑事案件拖越久誰有利

刑事案件久拖不決對哪一方有利是沒有明確界定的,而刑事訴訟法對案件每一個程序的期限都作出了規定,如果案件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犯罪的,就會撤訴或者作出無罪的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是有時間規定的。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不是拖時間,而是坦白、積極賠償、當庭認罪等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刑事案件拖越久誰有利法律是沒有明確索命的。一般如果案件調查期間,遲遲無法提供明確的證據的話,法院則會進行無罪的判決。但可以在一審判決之後的十五天進行申請二審,但要符合有新證據或者原判證據模糊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