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後怎樣請律師會見?

被拘留後怎樣請律師會見?

一、被拘留後怎樣請律師會見?

1、被拘留後若是想請律師會見,那麼需要向律師事務所提出律師委託請求。

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2、被拘留者可以自行提出委託請求,也可以由家屬提出委託請求。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委託辯護人。

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提供法律諮詢嗎?

1、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提供法律諮詢。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覈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2、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非律師也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3、律師會見權是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項極爲重要的權利。

(1)如果律師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或者在從事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中會見當事人的,一般不稱“律師會見”而稱“會見當事人”。

(2)法律設立律師會見制度的目的是爲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實現其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特別是那些被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正處於被羈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態,他們在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時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當然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因此,律師與其會見,瞭解其願望,爲其提供法律幫助,當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代理其提出申訴、控告,是其實現訴訟權利的有利途徑。

在刑事案件拘留期間,只有是被拘留者的刑事辯護律師,纔可以會見被拘留者。公民在被拘留之後,可以自行向律師事務所提出委託請求。對於被拘留者沒有委託律師的,也可以由其家屬代爲委託。如果沒有資金支付律師費,則可以申請獲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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