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錢請律師但又要打官司的,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後就不需要你支付律師費的。根據我國《法律援助制度》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