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援助,流程是什麼?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什麼是法律援助,流程是什麼?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6、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5、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法律援助專門是爲了有困難的公民設定的,只要是我國公民,符合條件即可申請。可是申請並不代表着透過審覈,因爲申請法律援助是爲了打官司,如果在訴訟裏你是不佔道理的一方,司法局會拒絕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