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法律援助的所屬地?

人們因爲勞動糾紛打官司的時候,如果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可以考慮申請法律援助。經批准透過的話,當事人可以得到免費的律師服務,這對於爭取自身合法權益非常有幫助。很多情況下,人們是在外地工作,那麼如何確定法律援助的所屬地?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說法。

如何確定法律援助的所屬地?

一、如何確定法律援助的所屬地

1、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5、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6、下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三、受援人享有哪些權利?

1、可以瞭解爲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

2、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3、可以申請有利害衝突的法律援助審批人員迴避。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應該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如果不經過訴訟就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向居住所在地的援助機構申請。正確選擇法律援助的所屬地,可以幫助當事人儘快的得到法律援助。一審結束後,如果當事人提請上訴的,需要按照程序重新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