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之前,會對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情況等其他基本資訊座椅個簡單的瞭解,若發現有需要獲得法律律師援助現象的,法律會指定爲當事人辯護的律師,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由其受理指定的律師提交法律援助刑事辯護書。在辭職前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呢?
一、公民申請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二、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情形:
1、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2、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3、人民法院在開庭前10天內送交指定辯護函起訴書副本經濟困難證明或其他原因的證明材料。
三、援助中心審查
審查內容:
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認爲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作出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爲撤銷申請;認爲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查證。
2、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
3、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爲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接受指定
接受指定辯護函
________人民法院:
根據你院________函,本所指派_______律師擔任_______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的辯護人。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函爲律師接受法院指定爲被告人提供辯護用。
五、提供援助
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指派律師事務所安排律師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據其他社會組織的要求,安排其所屬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對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確定的承辦人員名單回覆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爲其辯護的律師是得不到律師費的,由於情況較爲特殊,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的,需要經過當事人申請,法院進行審覈,援助中心再進行審查才決定是否會爲其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