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一、離婚律師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律師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第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

第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申請條件同上

二、申請方法

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5、條件同上

三、不予援助的情形

下列案件或事項,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

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

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透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5、案情及法律程序簡單,通常無須聘請法律服務人員代理的案件。

6、已竭盡法律救濟的案件。

7、申請人提供不出任何證明材料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援的。

8、其他經主管機關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對外聲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後出現了感情問題或者其他意外情況後,也是可以經過協商來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割,如果當事人因爲經濟困難無法聘請律師時,也是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律援助,以此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