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法律援助人員資格是什麼?

法律援助政策是國家對一定範圍內的人進行的法律幫助的一項政策,法律援助的實施可以幫助家庭困難的人進行專業的法律幫助,避免因爲缺乏專業知識的保障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申請法律援助的有一定的範圍要求,還有辦理法律援助人員資格是什麼很多人不知道,下文中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

辦理法律援助人員資格是什麼?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範圍:

(一)刑事訴訟辯護、代理;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三)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卹金、救濟金、勞動報酬;

(四)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六)見義勇爲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因見義勇爲或爲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濟補償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國家賠償;

(九)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有關材料: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代爲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及有關的證據材料。經濟困難的標準參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三、辦理法律援助人員資格是什麼?

1、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人員是實施法律援助的專職管理人員 法律援助機構是各省市及各區、縣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及實施本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機構,統稱爲“法律援助中心”。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1條的規定,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職能是指派律師事務所安排律師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據其他社會組織的要求,安排其所屬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2、律師是法律援助重要的實施主體 律師是熟悉法律、具有律師資格和執業證書的專業法律工作者,具有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法律程序,在訴訟方面享有更多的訴訟權利,在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方面有非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所無法比擬的優勢。我國相關立法不斷強化將法律援助作爲律師的一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24條規定:“律師必須按國家的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盡職盡責,爲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與進行法律援助的人都有一定的資格限制,不能隨便進行申請,辦理法律援助人員資格是什麼法律也有具體的要求,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或者其他滿足的條件,也不能進行法律援助,因爲法律援助事關當事人的的利益,不能忽視法律援助人員的影響力。因此需要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