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要錢嗎,怎麼申請?

目前我國的矛盾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很多種,但是最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應當屬訴訟了,我們知道通常情況下透過訴訟解決的是需要聘請律師的,相應的要支付律師費,但是現實中有一部分人由於經濟的原因聘請不了律師,我國的訴訟法中爲這一部分提供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不要錢嗎,當事人申請要滿足相應的條件。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法律援助不要錢嗎,怎麼申請?

法律援助不要錢嗎,怎麼申請?

一、法律援助不收費

法律援助僅是免除受援人的律師費,並不免除其他的辦案費用,因此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應由受援人承擔。

二、法律援助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下列案件或事項,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請人的過錯責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民事訴訟或刑事自訴案件。2、因申請人過錯而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3、申請人提供不出涉訟案件的有關證據而且無法調查取證的案件。

4、可由行政機關處理而不需透過訴訟程序的事務。

5、案情及法律程序簡單,通常無須聘請法律服務人員代理的案件。

6、已竭盡法律救濟的案件。

7、申請人提供不出任何證明材料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法援的。

8、其他經主管機關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對外聲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其實法律援助最早並非在我國產生,但是隨着我國不斷的發展與完善在實際的效果中明顯超過了西方,根據我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來看,法律援助不要錢嗎是有法律依據的,雖然是不收費但是並不意味着免除一切的費用,對於一些材料費、手續費的當事人還是要支付的,此外大家還需關注一下法律援助的範圍,如果卻有需要可依法申請。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