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老乾媽一場完美的炒作 (想知道真相的來)

1.騰訊作爲市值上千億的大型上市公司,擁有專職法務幾百人,絕對不輸大型律師事務所,而且他們專業性更強:同理,老乾媽也差不多。

騰訊/老乾媽一場完美的炒作 (想知道真相的來)

2.被詐騙的事可能是真的,應該不是騰訊的總公司,可能是騰訊下屬業務部門,但也肯定沒損失什麼

3.現在資訊公開,即時通信,一切可查,作爲大型公司對外聯繫方式都是公開可查,大型企業的法務都可能互相認識,覈實真假不費什麼功夫另不知道什麼情況老乾媽和騰訊可能都互相持有股份。

4.有人說騰訊被人笑話了,但是你考慮這一點,騰訊以前給人的印象是什麼,要錢,偶爾扮演吃虧的形象,更能改變過去別人的固有印象,所有這是一場雙贏的炒作。

5.上星電視臺的廣告費幾百幾千萬,全國性黃金時段廣場更昂貴,所以這一場炒作,就是點訴訟費和保全費,成本最多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

6.請注意 這裏是老乾媽報案 貴陽分局----深圳法院起訴 騰訊

我是覃程律師,爲您扒開事實看真相,有刑事案件,請找我。

以下是報道內容:圍繞騰訊與“老乾媽”千萬元廣告費之爭。騰訊最新迴應稱,“一言難盡,併爲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1000瓶老乾媽爲禮品徵求類似線索。”

輿論從字面中解讀出騰訊自認倒黴的含義。騰訊除了追究3個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就只能認倒黴了嗎?

千萬元廣告費之爭

深圳南山區法院近日發佈的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同意原告騰訊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老乾媽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6240600元的財產。

對此,騰訊6月30日晚迴應稱,此事系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但無視合同長期拖欠未支付,騰訊被迫依法起訴,申請凍結了對方應支付的欠款金額。

據介紹,2019年3月,騰訊與老乾媽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騰訊投放資源用於老乾媽油辣椒系列推廣,騰訊已依約履行相關義務、但老乾媽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

不過,一夜過後,劇情反轉。貴陽警方7月1日通報,那份千萬元的廣告協議,是曹某等3個人僞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籤協議。

3個年齡接近40歲的“毛賊”冒充老乾媽簽署這份廣告協議的目的說來更有意思:爲了獲取騰訊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遊戲禮包碼。目前3人,已被刑拘。

有法律人士向中新網記者表示,按照警方目前披露的事實,“老乾媽”或成“最大贏家”,無需承擔法律責任,還憑空賺了價值千萬元的廣告宣傳。

“老乾媽撿了個便宜”

北京市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鬆律師向中新網表示,老乾媽是否需要支付千萬元廣告費的關鍵要看公章真僞。如果3人與騰訊簽訂協議的公章是真公章,法院就有可能認定三人是表見代理。就此老乾媽有可能需要支付1000多萬元的廣告費給騰訊,老乾媽再向犯罪嫌疑人追責。

所謂表見代理,指的是雖然行爲人事實上無代理權,但相對人有理由認爲行爲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法律行爲,其行爲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

目前,根據貴陽警方的通報,公章是三人僞造的。劉昌鬆認爲,如果法院最終確認是3人僞造老乾媽公章簽訂的廣告推廣協議,並且老乾媽不知情。老乾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也不需要支付廣告費。“老乾媽算撿了個便宜”。

3個犯罪嫌疑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劉昌鬆認爲,目前看3人主要是涉嫌觸犯《刑法》的“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和“詐騙罪”。

根據《刑法》規定,僞造印章罪,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如果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雖然3人兼有僞造印章罪和詐騙罪,但劉昌鬆表示,因兩罪存在手段和目的的牽連,一般依牽連犯處理原則,只按其中的一個重罪來處罰,另一罪名作爲考慮因素適當從重處罰。

“最終的處罰與定罪有關,也與受害方的損失有關。”劉昌鬆表示,如果是詐騙罪,三人騙到手的財產只是網絡遊戲禮包碼的價值。如果按照民事侵權造成的損失,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造成騰訊千萬元廣告費損失就要按這個金額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