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時被拆遷人有糾紛怎麼處理好
導讀:拆遷時被拆遷人有糾紛的處理辦法是申請聽證、提起復議或訴訟等。拆遷糾紛訴訟流程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法院進行受理立案等。
一、
拆遷時被拆遷人有糾紛怎麼處理好
對於拆遷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應當根據法律及其他相關規定,採取合法的方式加以解決。具體如下:
1.對於政府的城市建設規劃,透過參加聽證、信訪等途徑發表意見、反映呼聲。
2.對於行政機關作出的拆遷許可,可以申請聽證、提起復議或訴訟。
3.對於行政機關對拆遷補償安置事項作出的裁決,可以申請複議或訴訟。
4.對於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
二、
拆遷糾紛訴訟流程
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流程:
1.對行政裁決或者是複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3.法院受理,登記立案。
4.符合立案條件的,人民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5.開庭審理。
6.作出判決。
三、
拆遷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拆遷糾紛需要的證據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築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於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