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卡,涉嫌犯罪

   半天時間啥也不幹就掙了5000元,這是林某等人將4張銀行卡“租借”給他人的報酬。

出借銀行卡,涉嫌犯罪

按照從網上看到的所謂“兼職消息”,家住南方某省的林某等4人將自己的銀行卡及密碼交與他人,半天不到銀行卡如約歸還。正當四人感嘆網上資訊所言不虛時,公安機關找上門來,四人因涉嫌“幫信”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將自己實名辦理的銀行卡提供給他人使用,從中賺取“好處費”。殊不知,這些銀行卡全部流入非法渠道,成爲境外電信詐騙、賭博網站等犯罪團伙用來洗錢的工具。

電信網絡詐騙大都藉助銀行卡實現轉賬套現,爲了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極有可能被收購者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輕則影響本人徵信,重則帶來巨大法律風險,甚至需承擔刑事責任。

【備註】網絡犯罪越來越猖獗,越來越隱蔽。隨着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陸續實施“斷卡”和“斷血”行動,一大批爲犯罪分子提供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轉賬的新型犯罪分子陸續入網。這些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人,有以下特點:1、不直接參與網絡詐騙等活動;2、以年輕人、學生和“三無”人員爲主,抱着賺取小錢沒事的僥倖心理,普遍法制觀念淡薄。

本律師辦理了數十起類似的案件,幾乎都是二十出頭的毛頭小夥,因爲賺取數千元的小錢而葬送自己幾年的大好青春,實在令人心痛!!!

在當下網絡犯罪依然換着形式、變着花樣存在之際,善意提醒,非常迫切!迫切需要增強人民羣衆的法制觀念,切實抵禦不法侵害,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法律連結】

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