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漲學費目錄清單制當倡

2014年,天津、浙江、江蘇等十多省份公辦高校學費相繼調整,時隔兩年又迎來新一輪學費調價。江西與廣東已確定在今年執行新學費標準。內蒙古和海南已召開聽證會並透過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

高校漲學費目錄清單制當倡

據廣東省發佈的《通知》,本次調整的學費增幅爲20.2%。7月8日,華南理工大學率先公佈2016年的最新學費標準,文理科相比去年分別上浮1500元和1690元。

此間,湖北決定在高校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未列入清單或未落實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費,學生有權拒付,(2016-07-10新京報)

高校漲學費牽涉千家萬戶。能不能漲學費,答案是肯定的。高校作爲獨立法人,對於教育服務有定價的自主權。只要漲價有理,且符合聽證程序公正,漲價就名正言順。如廣東省之前執行的學費標準制定於2000年,本次調整是在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政投入、物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確定的。

想想看,這16年來物價指數不斷增長,教職人員工資標準提高,科技設施投入、公用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等也在不斷加大,生均培養成本已大幅提高。廣東生均每人每年1.4萬元左右,需要用於學校的業務費、設備購置費、教職工人員經費等多項費用支出。水漲自然船高。

儘管校方有自主權,由於事涉教育及社會公平,理應實行民主聽證,取得公衆和社會的認可與接納。其增長幅度不宜過高,要與公衆收入尤其中低收入羣體的支付能力相匹配。正因此,制定收費標準時,應明確哪些支出可以計入成本,以及政府、學校、學生等各方如何分擔,以盡其所能減輕學生負擔。切不可把所有辦學經費平攤進行生均成本覈算。有專家擔心,在成本覈算上不應由高校自己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當交由第三方機構進行覈算。

只是,高校更當以收費的透明公開,便確保所漲學費用於教學服務,而不是其他。上世紀90年代末,許多高校爲實現擴招大規模投入興建軟硬環境,爲此不惜對外借貸、舉債發展,以至於債臺高築。2014年高校學費調價過程中,浙江省曾表示,全省公辦院校欠債近百億,是學費上漲的原因之一。此次漲價,同樣伴隨着公衆對於此舉或爲償還債務的質疑。但普遍認爲高校基礎設施建設成本,不應由學費來承擔。

如何解決高校的債務問題,除了內部節約向管理要效益,更重要的當屬科創收入、社會捐贈等。有高校校長坦陳要做兩件事,一是找名師,二是找錢,拉贊助。學費在高校的預算中佔比並不高,更應該“專款專用”。一名報考華南理工大學的新生說,如果學費上漲1000多元,可以改善宿舍和教學環境,提供更好的教學設備和實驗環境,是可以接受的。學生用學費來購買高校的教學服務,漲價了,服務理應同步提高。

當然,這一切需以收費和支出透明公開爲基本保障。當明確告知學生學費所包含的每一項內容及用途,以方便公衆監督。近日,湖北決定在高校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對在校學生收取的所有費用均納入收費目錄清單,註明收費項目、標準、依據、執行時間、舉報電話等內容,並透過校園網設立專欄提前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30天,同時還特別強調,未列入清單或未落實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費,學生有權予以拒付,並向價格、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投訴。我以爲此舉當爲各地效法,推而廣之。

學費普漲之後,如何解決低收入家庭特別是貧困家庭的後顧之憂,顯然需要同步上長獎學金和助學金,加大對貧困生的補助力度,以彰顯教育公平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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