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離婚糾紛律師:結婚不到一年可以撤銷婚姻嗎?

最近一些當事人結婚不久想結束婚姻關係,問能不能不離婚,直接走撤銷婚姻的程序。

杭州離婚糾紛律師:結婚不到一年可以撤銷婚姻嗎?

不是所有婚姻都可以撤銷婚姻。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撤銷婚姻的原因一般有兩種:

一是,一方採取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以給對方或對方親友的人身自由、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爲要挾,迫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作出虛假的意思表示而與之結婚的行爲;

二是,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沒有如實告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所以,只有被脅迫和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這兩種情況下的婚姻纔可以撤銷。具體爲:

一、被脅迫而撤銷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婚姻自由,並且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局簽字。當事人可以以被脅迫爲由要求撤銷婚姻關係,這裏的“脅迫”要求足以讓當事人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選擇結婚,在實踐當中這一點很難舉證,法院一般難以認可。

所以,我們平常說的“女方懷孕逼結婚”,或者“不結婚父母以死相逼”都不是法律上所說的“脅迫”,如果遇到暴力事件,婚姻律師建議大家可以報警,而不是違心去登記結婚。

二、婚前隱瞞重大疾病

具體婚前隱瞞什麼重大疾病會導致婚姻可撤銷,法律沒有明確羅列。法院一般會根據婚前隱瞞的重大疾病是否足以影響當事人的結婚醫院來判斷。

當然,實踐中法院也會參考《母嬰保健法》第8條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一)嚴重遺傳性疾病;(二)指定傳染病;(三)有關精神病。

所以“重大疾病”可以歸納爲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方面。

“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醫學上認爲子代再現風險很高不宜結婚的疾病。

“指定傳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瘋病等可能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傳染病。

“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如果結婚前對方就確診有這幾類疾病,並且在結婚前沒有告知您,您可以申請撤銷婚姻。

除以上兩種情形外,即便雙方都同意撤銷婚姻,法院也不會撤銷婚姻,你們可以走離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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